中文版  |   English  |   加入收藏  |   客服熱線:400-0532-596
微生物技術資料
文章檢索
  首頁 > 微生物知識->實驗室建設->實驗室有關常識

實驗室有關常識



錄入時間:2011-12-8 16:45:15 來源:互聯網

1.挪動幹淨玻璃儀器時,勿使手指接觸儀器內部。

2.量瓶是量器,不要用量瓶作盛器。帶有磨口玻璃塞的量瓶等儀器的塞子,不要蓋錯。帶玻璃塞的儀器和玻璃瓶等,如果暫時不使用,要用紙條把瓶塞和瓶口隔開。

3.洗淨的儀器要放在架上或幹淨紗布上晾幹,不能用抹布擦拭;更不能用抹布擦拭儀器內壁。

4.除微生物實驗操作要求外,不要用棉花代替橡皮塞或木塞堵瓶口或試管口。

5.不要用紙片覆蓋燒杯和錐形瓶等。

6.不要用濾紙稱量藥品,更不能用濾紙作記錄。

7.不要用石蠟封閉精細藥品的瓶口,以免摻混。

8.標簽紙的大小應與容器相稱,或用大小相當的白紙,絕對不能用濾紙。標簽上要寫明物質的名稱、規格和濃度、配製的日期及配製人。標簽應貼在試劑瓶或燒杯的2/3處,試管等細長形容器則貼在上部。

9.使用鉛筆寫標記時,要在玻璃儀器的磨砂玻璃處。如用玻璃蠟筆或水不溶性油漆筆,則寫在玻璃容器的光滑麵上。

10.取用試劑和標準溶液後,需立即將瓶塞嚴,放回原處。取出的試劑和標準溶液,如未用盡,切勿倒回瓶內,以免帶入雜質。

11.凡是發生煙霧、有毒氣體和有臭味氣體的實驗,均應在通風櫥內進行。櫥門應緊閉,非必要時不能打開

12.用實驗動物進行實驗時,不許戲弄動物。進行殺死或解剖等操作,必須按照規定方法進行。絕對不能用動物、手術器械或藥物開玩笑。

 

上一篇:實驗室急救

下一篇:配製培養基的4個原則

首頁 | 關於我們 | 網上商城 | 在線客服 | 聯係我們
業務聯係電話
   400-0532-596 0532-66087773
   0532-66087762 0532-81935169
郵箱:qdhbywg@vip.126.com
地址:青島市城陽區錦匯路1號A2棟
產品技術谘詢
  工作日(周一至周六8:00-18:00):
  18562658263 13176865511
  其它時段:13105190021
投訴與建議:13105190021 13006536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