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規範緊急情況的處理工作。
2.適用範圍
微生物實驗室和微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
3.職責
遇有緊急情況所有工作人員嚴格按此規程處理。
4.具體要求:
4.1造成或可能造成實驗室汙染,但未造成人身傷害的實驗室事故,由實驗室負責人處理。例如實驗過程中,由於標本、試劑溢出濺落造成操作台或地麵的汙染等,應立即噴灑消毒液並覆蓋浸透消毒液的紙巾,等消毒液徹底浸泡30分鍾後,對汙染的物品進行處理。清理後的物品高壓滅菌。並填寫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意外情況登記與處理記錄表,實驗室負責人應指導這些處理行動,並檢查處理效果。
4.2在沒有強毒微生物時,再實驗室內受到意外傷害,例如割傷、燒傷、燙傷等,由實驗室負責人處理。令受到傷害的人員立即停止工作,用消毒液清洗未破損的皮膚表麵,傷口以碘伏消毒,眼睛用洗眼器反複衝洗。有在同一實驗室內工作人員或派人迅速著裝進入實驗室,清除造成傷害的原因,清理實驗材料,幫助受傷人員緊急處理並撤離實驗室。受到傷害的人員應立即就醫,並將受傷原因及接觸微生物的情況通報負責人。對其進行恰當而完整的病史記錄。
在其身體狀況未恢複之前,不得重新進入實驗室工作。實驗室在經過整理,消除了造成傷害的故障之後,方可重新使用。
4.3傷害事故可能導致被強毒微生物感染,例如針頭刺破、銳器割傷、粘膜暴露等途徑接觸到感染性液體,首先進行局部處理,用肥皂和水清洗汙染的皮膚,擠壓傷口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用肥皂或清水衝洗,用消毒液浸泡或塗抹消毒,並包紮傷口。在操作過程中發生培養物、汙染材料濺落身體表麵等情況,首先使用噴淋裝置,盡快將汙染物衝洗掉,然後再進行局部處理。暴露的粘膜應盡快用生理鹽水或清水衝洗幹淨。實驗室負責人應向上級部門報告,對受傷害者進行隔離觀察,同時根據情況預防性用藥,並寫出職業暴露後預防感染的評價和處理方案。
4.4實驗室事故可能造成氣溶膠汙染,如壓力容器或管道破裂等,立即關閉實驗室,疏散現場的所有人員,對所有暴露人員提出相應的醫學建議。立即通知實驗室負責人及生物安全員。至少在1小時內,任何人員不得進入現場,以便氣溶膠的消散記空氣中較重微粒的沉降。張貼禁止入內的警示標誌。在生物安全員的監督下進行消毒、淨化處理;執行這項工作時應當穿戴合適的防護服及呼吸防護用具。實驗室負責人員除立即采取對應措施外,應向上級部門報告,填寫意外情況登記與處理記錄表。
4.5培養物等傳染性物質的破碎
被傳染性物質物質汙染的小玻璃瓶及其他容器破碎時,用布或紙巾覆蓋,爾後將消毒劑傾倒其上,放置30分鍾。其後即可清除掉,玻璃碎片應當用鑷子清理。汙染區域應當用消毒劑清洗。破碎物品清理時如果使用了簸箕,應將其進行高壓滅菌或用有效的消毒劑浸泡24小時。清理使用過的布、紙巾、抹布及拖把,放入汙染廢棄物容器中。上述步驟均應佩戴手套。
4.6如果實驗室的紀錄表格、其他印刷品或書麵材料遭到汙染,在妥善轉抄後或烤後,應當將其棄入汙染廢棄物容器。
4.7試管破碎於密閉式安全離心杯中
所有密閉式安全離心杯在生物安全過程中裝載和卸載。如果懷疑發生了破損,應當將其蓋子擰鬆;爾後,將整個離心杯高壓滅菌。
4.8蓄意破壞
堅固、厚重的門、牢靠的鎖具以及限製出入,都是合適的防範措施。發現蓄意破壞情況後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及生物安全員,視破壞種類按照上述方法進行處理,並詳細填寫意外情況登記與處理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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