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被檢驗標本或培養物中取材觀察細菌形態時,必須使用接種環。接種環係采用一段長約5 ~8cm 硬度適中的鎳質電阻絲或特製鉑絲,安置在一金屬或玻璃棒上製成。無環者則稱接種針。
2.接種環或接種針每次使用前後,均須火焰滅菌。即在乙醇燈火焰上徹底燒灼1 次,金屬棒或玻璃棒部分亦須轉動著通過火焰3 次,用後燒灼時,先將近環處鎳絲置於火焰中,使熱導向接種環,如直接將環燒灼,則環上殘餘菌液可因突然受高熱而爆烈四濺,有傳染危險。待環上菌液蒸發幹涸後,再將接種環以垂直方向於火焰中燒灼滅菌,最後再將金屬棒或玻璃棒部分往複通過火焰。接種針用後滅菌時與接種環同。
3.接種環(針)經火焰後,需待冷卻後再沾取標本或放置於工作台上,以防燙死微生物和燒損桌麵。
4.由培養基或試管培養物中沾取標本時,培養瓶口、試管口在打開後及關閉前,應於火焰上通過1 ~2 次,以殺死可能從空氣中落入的雜菌和由培養物而來的致病菌。打開瓶塞或試管塞時,應將棉塞上端夾於手指間適當的位置,不得將棉塞任意放置別處。
5.不染色標本和染色標本觀察後,應立即投入消毒液內滅菌。
6.使用過玻片,務須徹底消除玻片上的染色細菌後再用,否則再次使用時可能做出錯誤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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