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作程序
4.1、生物安全小組組成
4.1.1、科主任為安全小組組長。
4.1.2、經年度考核,從科室成員中選取具有高度責任心和實驗室知識的技術骨幹,為生物安全小組安全成員。安全小組成員任期一年,任期中出現特殊情況科主任可對之罷免。
注:安全成員:鄭彥、邢延芳、張瑞、李芳琴、王興寧。
4.2、實驗室生物安全的維護和檢查
4.2.1、生物安全小組指定針對安全操作和安全裝備的檢查方案,至少每年檢查一次。
4.2.2、生物安全小組建立安全清單,為回顧性檢查提供資料並進行記錄,形成《安全記錄》。
4.2.3、對危險品、危險區進行鑒定並加以標誌。
4.2.4、實驗室應按規定及時報告所有的事件和潛在的危險因素。
4.2.5、安全小組應定期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並對各種緊急情況下應急措施進行培訓。
4.2.6、若發生職業暴露應及時報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小組人員。
4.3、警告標記和標簽的建立。
4.3.1、對不同危險程度的實驗工作區進行標誌。
4.3.2、對高度危險性區域要張貼危險公告。
4.3.3、對裝存危險物質的容器必須貼上標簽,其內容應詳細。
5、安全操作規程
5.1、一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5.1.1、在實驗室工作區禁止吸煙
5.1.2、禁止在實驗室放置食物、飲料及類似的存在有潛在的從手
到口的接觸途徑的其他物質。禁止用實驗室的冰箱(櫃)儲存食物。
5.1.3、處理腐蝕性或毒性物質時必須做好防護工作。應使用安全鏡、麵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麵部防護用品。
5.1.4、在實驗室工作區,病區應穿白大衣或隔離衣,服裝應符合實驗室設備的要求。
5.1.5、應穿著舒適,防滑並能保護整個腳麵的鞋子。
5.1.6、在實驗工作區頭發不可下垂,避免與汙染物質接觸或影響實驗操作,有此類危險的飾物應避免帶入工作區。不可留長胡須。
5.1.7、由實驗工作區進入非汙染區要洗手,接觸汙染物後要立即洗手。
5.1.8、禁止堆積過多的垃圾,至少應每日清理一次。
5.1.9、禁止在實驗工作區存放個人物品。
5.1.10、在實驗室指定清潔區和非清潔區,非本室工作人員禁止進入工作區。
5.1.11、從移液器吸取液體、禁止口吸。
5.1.12、按照實驗室安全規程操作,降低濺出和氣溶膠的產生。
5.1.13、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麵,活性物質濺出後要隨時消毒。
5.1.14、所有培養物,廢棄物在運出實驗室之前必須進行滅活,高壓滅活。需運出實驗室滅活的物品必須放在專用密閉容器內。
5.1.15、生活垃圾和醫用垃圾一定要分開裝放。
5.2、二級生物安全防護實驗室
5.2.2、實驗室入口貼有生物危險標誌,內部顯著位置須貼上有關的生物危險信息,注明危險因子,生物安全級別,負責人姓名。
5.2.3、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實驗室,或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後方可進入。
5.2.4、工作人員應接受必須的免疫接種和檢測(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建立工作人員的健康檔案。
5.2.5、必要時收集從事危險性工作人員的基本血清留底,並根據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樣本,應有檢測報告,如有問題及時處理。
5.2.6、將生物安全程序納入標準操作規範或生物安全手冊,由實驗室負責人專門保管,工作人員在進入實驗室之前要閱讀規範並按照規範要求操作。
5.2.7、工作人員要接受有關的潛在危險知道的培訓,掌握預防職業暴露以及暴露後的處理程序。
5.2.8、盡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5.2.9、應用一次性注射器,用過的針頭禁止折彎,剪斷,折斷,重新蓋帽,從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過的針頭、注射器必須直接分開放入銳器盒,消毒浸泡。由醫院專門負責部門人員進行處理。
5.2.10、禁止用手處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裝有汙染針,利器及破碎玻璃的容器在丟棄之前必須消毒。
5.2.11、實驗設備在運出修理或維護前必須進行消毒。
5.2.12、人員暴露感染性物質時,及時向科主任或安全管理小組人員匯報,並記錄事故經過和處理方案。
上一篇:生物安全管理程序(1)
下一篇:生物安全管理程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