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保障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的生物安全,減少職業暴露風險,使環境汙染降低到最低限度。
2 範圍
所有實驗室均應對擬從事的已知病原微生物及其組份進行生物危害評估。
3 範圍
3.1 危害程度分類:
3.1.1病原微生物分類
3.1.2生物安全實驗室分級
3.2 背景資料
3.2.1生物學形態:形態;培養。
3.2.2環境穩定性:自然環境、溫度、日光、紫外線、化學因子。
3.2.3致病性和感染數量
3.2.4傳播途徑
3.2.5暴露後果
3.2.6宿主範圍
3.2.7預防
3.2.8診斷
3.2.9治療
3.3 實驗室活動
3.3.1背景資料:活動內容、菌種(株)。
3.3.2危險步驟與預防措施:樣品接收、塗片、接種、培養樣品製備、實驗儀器設備、廢棄物處理、消毒(去汙染)、菌種保藏、運輸和轉運、分離和檢測。
3.3.3實驗室實驗活動危害
3.4 工作人員預防接種
3.5 工作人員素質和培訓
3.6 評估結論
3.6.1感染控製
3.6.2預防措施
3.6.3醫療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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