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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標準——磷細菌肥料



錄入時間:2010-10-9 8:36:59 來源:互聯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行業標準

磷細菌肥料

Phosphate bacteria fertilizer                

前 言

本標準在原有標準NY227-1994《微生物肥料》的基礎上,對其中的磷細菌肥料部分進行修改。

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增加術語、抽樣和判定規則部分;

—增加菌種部分,包括菌種有效性、菌體特性特征、菌落形態;

—刪除成品無害化指標。因為磷細菌肥料一般以草炭為載體,不存在重金屬的危害。草炭經高溫滅菌後,大腸杆菌和蛔蟲卵不再存在。

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同時代替NY227-1994中的磷細菌肥料部分。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都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

本標準起草單位:農業部微生物肥料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中國農業科學院土壤肥料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梁紹芬、薑瑞波、葛誠、李俊、沈德龍。

 

磷細菌肥料

Phosphate bacteria fertilizer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磷細菌肥料產品的分類、技術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識、運輸和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於含有益磷細菌微生物,能分解土壤中的難溶性磷化物,改善作物磷素營養狀況,又能分泌刺激素剌激作物生長發育的活體微生物製品。

2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6543-1986 瓦愣紙箱

NY 411-2000 固氮菌肥料

3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3.1磷細菌肥料

能把土壤中難溶性的磷轉化為作物能利用的有效磷素營養,又能分泌激素刺激作物生長的活體微生物製品。

產品分類

4.1 按劑型不同分為:液體磷細菌肥料、固體粉狀磷細菌肥料和顆粒狀磷細菌肥料。

4.2 按菌種及肥料的作用特性分為:有機磷細菌肥料、無機磷細菌肥料。

4.2.1 有機磷細菌肥料:能在土壤中分解有機態磷化物(卵磷脂、核酸和植素等)的有益微生物經發酵製成的微生物肥料。分解有機態磷化物的細菌有芽胞杆菌屬中的種(Bacillus sp.)、類芽胞杆菌屬中的種(Paenibacillus sp.)

4.2.2 無機磷細菌肥料:能把土壤中難溶性的不能被作物直接吸收利用的無機態磷化物溶解轉化為作物可以吸收利用的有效態磷化物。分解無機態磷化物的細菌有假單胞菌屬中的種(Pseudomonas sp.)、產堿菌屬中的種(Alcaligenes sp.)、硫杆菌屬中的種(Thiobacillus sp.)

使用本標準規定之外的菌種生產磷細菌肥料時,菌種必須經過鑒定,而且必須為非致病菌菌株。

5 技術要求

5.1 菌種的有效性

用於生產磷細菌肥料的菌種,必須是從國家菌種中心或國家科研單位引進的並經過鑒定對動物和植物均無致病作用的非致病菌菌株;這些菌株在含有卵磷脂或磷酸三鈣的瓊脂平板上培養,能觀察到明顯的溶磷圈;發酵培養後解磷量與不接菌對照比較有顯著差異(p0.05)。

5.1.1 有機磷細菌:芽胞杆菌屬的細菌為革蘭氏染色陽性,能產生抗熱的芽胞,為橢圓形或柱形周生或側生鞭毛,能運動,能產生接觸酶。

5.1.2 無機磷細菌:假單胞菌屬中的細菌為革蘭氏染色陰性杆菌,極生的單鞭毛或叢鞭毛,能運動,接觸酶陽性。此屬中的部分菌株為致病菌,必須進行嚴格的菌種鑒定後才能用於生產。產堿菌屬的細菌,細胞呈杆狀,1-4根周生鞭毛,能運動,革蘭氏染色呈陰性,接觸酶陽性。硫杆菌屬的菌為革蘭氏染色陰性小杆菌,單根極生鞭毛,能運動,嚴格自養。

5.2 產品技術指標

5.2.1 液體磷細菌肥料技術指標。

5.2.2 固體(粉狀)磷細菌肥料技術指標見表2

2 固體(粉狀)磷細菌肥料技術指標

項 目

指 標

外觀、氣味

粉末狀、鬆散、濕潤、無黴菌塊,無黴味,微臭

水分,%

25-50

有機磷細菌肥料

1.5

無機磷細菌肥料

1.0

細度(粒徑)

過孔徑0.20mm標準篩的篩餘物≤10%

pH

6.0-7.5

雜菌率,%

10

有效期, 月

6

  5.2.3 固體(顆粒)磷細菌肥料技術指標見表3

 

3 固體(顆粒)磷細菌肥料技術指標

項 目

指 標

外觀、氣味

鬆散、黑色活灰色顆粒,微臭

水分,%

10

有機磷細菌肥料

0.5

無機磷細菌肥料

0.5

細度(粒徑)

全部通過2.5-4.5mm孔徑的標準篩

pH

6.0-7.5

雜菌率,%

20

有效期, 月

6

 

6 抽樣

按每一發酵罐菌液製成的產品為一批,逐批抽樣檢驗。抽樣過程要嚴格避免雜菌汙染。6.1 抽樣工具及用品

抽樣前預先準備好無菌塑料袋(或塑料瓶)、金屬勺、剪刀、封口機(或封口膠帶)、牛皮紙封樣袋、標簽、抽樣封條和膠水。

6.2 抽樣數量及抽樣方法

在成品庫抽樣,按圖形分層設點抽樣,抽樣以件為單位,小包裝產品以一包裝箱為一件。大包裝(30-50kg)產品以一袋(或一桶)為一件。抽樣基數由樣品基數的大小確定。1-10件,全部抽樣。11-200件,抽樣10件;201-400件,抽取20件。樣品基數大於400件,按照超過部分的2%增加抽樣件數。總件數不超過40件。

每件小包裝產品抽取一小袋,在無菌條件下每袋取樣200g。將所有樣品混勻,按四分法縮到2000g,分裝4袋,然後封口。每2袋為一份裝入牛皮紙封樣袋。最後貼上抽樣標簽和抽樣封條(液體肥料小包裝亦參照此法進行)。所抽樣品一份留存被抽樣單位,一份交檢測中心檢測。

7 檢驗方法

7.1 儀器設備及試劑

7.1.1 儀器設備

生物顯微鏡(10×100);

菌落計數器;

恒溫培養箱;

恒溫幹燥箱;

恒溫搖床;

滅菌鍋;

無菌室或超淨工作台;

酸度計;

試管:ф15mm×150mm,ф18mm×180mm

培養皿:直徑9cm

三角瓶:500mL

無菌吸管:12510mL

玻璃刮刀;

濾紙;

酒精燈;

標準篩:孔徑0.18mm2.5 mm5.0mm

1號羊毛畫筆;

鋁盒。

7.1.2 試劑和培養基

7.1.2.1 試劑

蒸餾水;

無離子水;

無菌水。

7.1.2.2 培養基(見附錄D

7.2 成品檢驗

7.2.1 氣味檢驗

將液體活固體磷細菌肥料的包裝打開,用手煽動包裝口處的空氣,嗅其氣味。

7.2.2 外觀檢驗

將固體磷細菌肥料包裝打開,置於白色搪瓷盤中,液體肥料搖勻,在明亮的光線下進行觀察。

7.2.3 pH值測定

液體磷細菌肥pH值測定:取供檢菌液於50mL燒杯中直接用酸度劑測定pH值,取三次測定結果的平均值。

固體磷細菌肥pH值測定:稱取供檢樣品15.0g,置於50mL燒杯中,用量筒取30.0mL蒸餾水,用磁力攪拌使溶液均勻後,用酸度計測定pH值。取三次測定結果的平均數。

7.2.4 含水量測定

稱取固體磷細菌肥料三份,每份20.00g,精確到0.01g,放入已稱恒重的鋁盒中。置105幹燥箱內烘烤4h,移至幹燥器內,冷卻後稱重。根據烘幹前後質量差按式(l)計算含水量。取三個樣品測定數的平均值。平行樣品絕對偏差應低於1%

含水量(%)=m0-m1/m0×100 ………………(1)

式中:m0一烘幹前樣品質量,g

      m1一烘幹後樣品質量,g

7.2.5 吸附劑顆粒細度測定

稱樣10.00g(精確至0.01g),置於標準篩中(直徑分別為0.18mm0.15mm),用水衝洗,用毛筆輕刷,至粉末不再通過為止。將篩餘物置105-110溫度下烘幹,稱重。篩餘物百分含量按式(2)計算:

篩餘物(%)=篩餘物質量/1-樣品含水量百分數)/樣品質量×100 ………(2)

顆粒肥料的粒徑稱樣後直接通過2.5mm4.5mm的標準篩即可。

7.2.6 磷細菌有效活菌數及雜菌率的測定

采用平板計數法測定磷細菌活菌數及雜菌率。

7.2.6.1 製作肉湯培養基平板和馬丁培養基平板(配方見附錄D

7.2.6.2 樣品稀釋培養及計數

  稱取10.00g供檢樣品,加入帶玻璃珠的100mL的無菌水中(液體菌劑取l0mL加入90mL的無菌水中),在旋轉式搖床上200r/min充分振蕩30min,靜置20min後,即成母液的菌懸液。

  用無菌吸管分別吸取5mL上述母液的菌懸液加入45mL無菌水中,混勻成110稀釋的菌懸液,這樣依次稀釋,分別得到11×10211×10311×10411×105等濃度(每個稀釋度必須更換無菌吸管)。

  0.5mL無菌吸管分別吸取不同稀釋度菌懸液0.1mL,加至直徑為9cm的含培養基的平板上,用無菌玻璃刮刀將菌懸液均勻地塗於瓊脂表麵,每個樣品取3個連續適宜稀釋度,每一稀釋度重複3次,同時加無菌水的空白對照。28-30培養2-5d。在馬丁培養基上加入10-3稀釋度菌懸液測定黴菌數。

7.2.6.3 菌落識別及計數

  根據被檢產品菌種的菌落特征於雜菌區別開。必要時進行革蘭氏染色(見附錄A)或芽胞染色(見附錄B),在顯微鏡下觀察,取菌落20-300的平板計數。計算出三個重複的有效磷細菌菌落平均數。

  有效磷細菌菌落以外的其他細菌菌落為細菌雜菌菌落數。在馬丁培養基上計出黴菌數。有效磷細菌活菌數按式(3)計算:

有效活菌數(個/g=菌落平均數×稀釋倍數×母液菌懸液的體積/菌劑克數或毫升數/加樣量 …………………(3)

雜菌率(%)=雜菌總數/(磷細菌數+雜菌總數)×100 …………………(4)

7.2.6.4 磷細菌解磷效能測定

a、平皿定性測定

將有機磷細菌或無機磷細菌培養基融化後冷卻至45左右倒入滅菌平皿,每皿約15mL左右,凝固後培養基表麵無冷凝水後待用。待測菌種活化後加入適量無菌水,刮下菌苔,製成均勻的菌懸液。用滅菌滴管滴入備用的平板上,每皿可均勻地分別滴四個點。待滴入的菌懸液幹後才可反轉置於28-30恒溫箱中培養2-3d後觀察結果。在菌落周圍有透明圈為有溶磷活或解磷作用,無透明圈的為不溶磷、少溶磷,或不解磷、少解磷。

b、鉬銻抗比色法定量測定

將磷細菌接種到相應的磷細菌液體培養的三角瓶中,置搖床(200r/min)上保溫30振蕩培養72h。下搖床後加入無磷活性炭脫色高速離心,將上清液傾出待測。用鉬銻抗比色法測定有效磷含量(見附錄C)。

7.2.7 有效期的檢驗

在產品說明書標明的有效期到達前10d測定活菌數,活菌數達到標準要求的即為有效期合格。

8 檢驗規則(判定規則)

8.1 檢驗分類

8.1.1 產品出廠檢驗

產品交貨時進行的檢驗。

8.1.2 產品型式檢驗

新產品鑒定或國家質檢機構質量監督檢驗。

8.2 檢驗項目

型式檢驗的檢驗項目按5.2.15.2.2要求進行。出廠檢驗不檢有效期。

8.3 判定規則

菌肥中有效活菌數的數量是微生物肥料質量關鍵指標,是一切微生物肥料的產品必須達到的指標。所規定的外觀、水分、細度、有機質、pH值作為微生物肥料質量檢驗參考指標。

對產品是否合格作如下規定:

a)   產品有效活菌數不合格時該產品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b)  有效活菌數合格,雜菌率合格,參考指標四項(包含四項)以上不合格,該產品判定為不合格品;

c)  產品有效活菌數符合指標,雜菌率不符合指標,但小於本標準規定的兩倍時參考指標一項不合格者,該產品判定為合格產品;參考指標有兩項(含兩項)以上不合格者,該產品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產品有效活菌數符合指標,雜菌率大於本標準規定的兩倍;或微生物肥料黴菌數≥6.0×10-5/g(mL),拌種劑黴菌數≥3.0×10-5/g(mL),判為不合格產品。

9 包裝、標識、運輸和貯存

9.1 包裝

9.1.1 內包裝

液體肥料小包裝用塑料瓶或玻璃瓶,大包裝用塑料桶。固體肥料用不透明聚乙烯塑料袋包裝。顆粒肥料亦可用編製袋包裝。

9.1.2 外包裝

外包裝采用紙箱,紙箱質量應符合GB/T 6543要求。箱外用尼龍打包帶加固。

9.1.3 每箱()產品中附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在使用說明中標明使用方法、用量及注意事項。

9.2 標識、運輸和貯存

磷細菌肥料的標識、運輸和貯存按NY 411-2000中的9.29.39.4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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