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錄 B
液體石蠟保藏法
B.1 適用範圍
本方法適用於不能分解液體石蠟的酵母菌、某些細菌(如芽孢杆菌屬,醋酸杆菌屬等)和某些絲狀真菌(如青黴屬,曲黴屬等)。
B.2 原理
液體石蠟保藏法可作為定期移植保藏法的輔助方法。在液體石蠟覆蓋下,菌種的生物代謝受到抑製,細胞老化被推遲。此方法可阻止氧氣進入,使好氣菌不能繼續生長,也可防止因培養基的水分蒸發而引起的菌體死亡,達到延長菌種保藏時間的目的。
B.3 技術要求
B.3.1 菌種培養參照附錄A
B.3.2 應選用優質化學純液體石蠟。
B.3.3 液體石蠟易燃,在對液體石蠟保藏菌種進行操作時注意防止火災。
B.3.4 保藏場所應保持幹燥,防止棉塞汙染。
B.3.5 保藏期間應定期檢查,如培養基露出液麵,應及時補充滅菌的液體石蠟。
B.4 方法與步驟
B.4.1 液體石蠟
將液體石蠟分裝加棉塞,用牛皮紙包好,0.1MPa滅菌30分鍾取出,置40℃恒溫箱蒸發水分,經無菌檢查後備用。
B.4.2 斜麵培養物的製備
參照附錄A,斜麵宜短,不超過試管三分之一為宜。
B.4.3 灌注石蠟
無菌條件下將滅菌的液體石蠟注入剛培養好的斜麵培養物上,液麵高出斜麵頂部1厘米左右,使菌體與空氣隔絕。
B.4.4 保藏
將注入石蠟油的菌種斜麵直立存放於低溫(4℃-15℃)幹燥處,保藏時間為2-10年不等。
B.4.5 恢複培養
恢複培養時,挑取少量菌體轉接在適宜的新鮮培養基上,生長繁殖後,再重新轉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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