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品留樣管理要求
1、樣品的保留由樣品的分析檢驗崗位負責,在有效保存期內要根據保留樣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樣品。
2、保留樣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潔,必要時密封以防變質,保留的樣品要做好標識,要按先後順序或批次擺放整齊以便查找。
3、樣品保留量:樣品保留量要要根據樣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於兩次全分析量,一般液體為500-1000mL;纖維短絲視情況保留100-500克;其餘固體成品或原料保留500克。
4、中控分析樣品(包括日罐)一律保留至下次取樣,特殊情況保留24小時並交給本站崗位工程師處理。
5、外購大宗原材料、原料罐、中間罐樣品保留一周。
6、外購化工料樣品保留三個月或半年。
7、成品樣品:液體一般保留三個月,固體一般保留半年。
8、樣品過保存期後,要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理。
留樣室管理要求
1、留樣室要通風、避光、防火、防爆、專用。
2、留樣瓶、袋要封好口,標識清楚齊全。
3、樣品要分類、分品種有序擺放。
4、保持留樣間衛生清潔。
5、要有專人管理樣品室。
6、樣品超過保存期限後,按“三廢”管理製度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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