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膨化食品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包裝、標識、貯存及運輸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以穀物、豆類、薯類為主要原料,經焙烤、油炸或擠壓等膨化工藝製成的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類酥脆食品。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 T 4789 . 3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糧穀、果蔬類食品檢驗
CB / T 5009 . 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
GB / T 5009 . 11 食品中總砷及無機砷的測定
GB / T5009 . 12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 / T5009 . 22 食品中黃曲露毒素B1的測定
GB / T 5009 . 37 食用植物油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 T 5009 . 56 糕點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17404 膨化食品良好生產規範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 . 1
膨化食品
以穀物、豆類、薯類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藝製成的體積明顯增大,具有一定膨化度的一類酥脆食品。
3 .2
膨化
使處於高溫、高壓狀態的物料迅速進人常壓狀態,物料中的水分因壓力驟降而瞬間蒸發,導致物料組織結構突然膨鬆成為海綿狀的過程。
3 . 3
油炸型膨化食品
原料經食用油脂煎炸或用經過調味的植物油噴灑、浸漬、幹燥等方式而製成的膨化食品。
3 . 4
非油炸型膨化食品
原料經膨化器加溫(調整水分)、擠壓、焙烤、調味(或不調味)而製成的膨化食品。
4 指標要求
4 . 1 原料要求
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煎炸用食用油脂需及時更換,防止油脂酸敗。
4 . 2 感官要求
具有該品種特有的正常色澤、氣味和滋味,不得有異物、發黴、酸敗及其他異味。4 . 3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 的規定。
表1 理化指標
項目 |
指標 |
油炸型 |
非油炸型 |
水分/(g/100g) ≤ |
7 |
酸價(以脂肪計)(KOH)/(mg/g) ≤ |
3 |
- |
過氧化值(以脂肪計)/(g/100g) ≤ |
0.25 |
- |
羰基價(以脂肪計)(meq/kg) ≤ |
20 |
- |
總砷(以As 計)/(mg/kg) ≤ |
0.5 |
鉛(Pb)/(mg/kg) ≤ |
0.5 |
黃曲黴毒素B1 (以玉米為原料)/(ug/kg) ≤ |
5 |
4 . 4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2 的規定。
表2 微生物指標
項目 |
指標 |
菌落總數/(cfu/g) ≤ |
10000 |
大腸菌群/(MPN/100g) ≤ |
90 |
致病菌(沙門氏菌、誌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
不得檢出 |
5 食品添加劑
5 . 1 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5 . 2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 2760 的規定。
6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GB 17404 的規定。
7 包裝
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
應使用防透水性材料包裝,封口嚴密,包裝袋內不得裝入與食品無關的物品(如玩具、文具及其他非食用品等),若裝人幹燥劑,則應無毒、無害,使用包裝袋與食品有效分隔,並標注“非食用”字樣。
8 標識
定型包裝的標識要求應符合有關規定。
9 貯存及運輸
9.1 貯存
產品應貯存在幹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
9.2 運輸
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
10 檢驗方案
10.1 感官要求
取兩包以上樣品打開包裝後觀察,應具有各種正常的色澤,不得有黴變及其他外來汙染物。品嚐其味,具有酥脆感,不得有酸敗、哈喇味等異味。
10.2 理化指標
10.2.1 樣品處理
取0.5kg含油脂較多的試樣貨1kg含油脂少的試樣,在玻璃乳體中研碎,混合均勻後放置廣口瓶內,保存於冰箱中備用。
10.2.2 水分
按GB/T 5009.3規定的方法測定。
10.2.3 酸價、過氧化值、羰基價
按GB/T 5009.56 規定的方法測定。
10.2.4 總砷
按GB/T 5009.11規定的方法測定。
10.2.5 鉛
按GB/T 5009.12 規定的方法測定。
10.2.6 黃曲黴毒素B1
按GB/T 5009.22規定的方法測定。
10.3 微生物指標
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按GB/T4789.33 規定的方法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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