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人和動物(尤其是伴侶動物)日漸親近,狂犬病的存在對人類具有最大的威脅性。尤其是在發展中國家,人口密度在日益增加,犬的流動性越來越大,狂犬病仍在繼續流行,因此消滅流浪犬和給家犬進行有計劃的全麵預防注射,是防製狂犬病的有效措施。日本於1950年頒布狂犬病預防法,內容大致是:每年對家犬進行春秋兩次預防注射;控製輸入犬;捕殺流浪犬以及廣泛開展宣傳工作。這些措施實行後,人和犬的狂犬病例數逐年減少,1957年基本絕跡。在歐美國家實施“QDV”全麵措施,包括檢疫(Quarantine)、消滅流浪犬(Destructionofstraydogs)和免疫接種(Vaccination)。如在加拿大、美國及多數西歐國家,對伴侶動物進行強製性接種和捕殺流浪狗,已經在數年前實際上消滅了人的狂犬病,在南美的阿根廷、秘魯、巴西等國家的某些城市中,開展了大規模犬的疫苗接種計劃,已基本上消滅了犬的狂犬病,同時也大大降低了人的狂犬病病例數。但在許多發展中國家,由於管理、經濟等諸多方麵的原因,開展如此大規模免疫接種尚有困難,因此在這些國家中人的暴露後接種仍是預防人狂犬病的最主要的實際措施。野生動物狂犬病的控製雖然能夠通過捕殺的途徑實現,但涉及野生動物保護,且需要巨大的財政支持,動用大量人力,因此通過這種途徑徹底消滅野生動物狂犬病是不現實的。70年代末,先後在瑞典、德國、意大利、澳大利亞、盧森堡、比利時、法國、加拿大等國家,采用弱毒疫苗,將其放在食餌內,投放到森林及城市遠郊地區;隨後又在法國、比利時、美國采用重組狂犬病毒糖蛋白痘苗病毒投放,收到了良好的控製野生動物狂犬病的效果。采用弱毒疫苗對臭鼬及浣熊免疫時效果往往不理想,采用重組活載體疫苗可能是控製該兩種動物狂犬病的理想辦法。在南美地區,正在試圖利用表達狂犬病毒糖蛋白的重組腺病毒,免疫控製吸血蝙蝠的狂犬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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