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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行業標準 出口食品中蠟樣芽孢杆菌



錄入時間:2008-12-19 13:42:18 來源:青島betway必威西汉姆联生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行業標準 出口食品中蠟樣芽孢杆菌 
     SN 0176—92檢 驗 方 法     代替 ZB X09 006—86
Method for detection of bacillus cereus in food for export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2本標準規定了出口食品中蠟樣芽孢杆菌的檢驗方法。
2、設備和材料
2.1吸管:容量1.0mL和10.0mL,具0.1mL刻度。
2.2菌落計數器。
2.3均質器。
2.4厭氧培養裝置。
2.5渦動攪拌器。
2.6 L形玻璃棒。
2.7恒溫培養箱: 30℃及36±1℃。
3 培養基和試劑
3.1甘露醇卵黃多粘菌素瓊脂(MYP)。
3.2胰酪腖大豆多粘菌素肉湯。
3.3酚紅葡萄糖肉湯。
3.4硝酸鹽肉湯。
3.5營養瓊脂。
3.6 L-酪氨酸營養瓊脂。
3.7溶菌酶營養肉湯。
3.8改良V-P培養基。
3.9動力培養基。
3.10胰酪腖大豆羊血瓊脂(TSSB)。
3.11Butterfield氏磷酸鹽緩衝稀釋液。
3.12亞硝酸鹽試劑。
3.13V-P試劑。
3.14堿性複紅染色液。
4 樣品的保存和送檢
   待檢樣品應保持在6℃以下運送並盡可能不使其冷凍。送達實驗室後,應保存於4℃並盡快進行檢驗。如在4d內不能進行檢驗,應將樣品儲存在-20℃,檢驗前再於室溫下解凍。
   脫水食品可在常溫下送檢和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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