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微生物實驗活動的實驗室,在進行實驗器材和廢棄物品的處理時,需要嚴格規範實驗室的消毒滅菌工作,確保實驗器材和廢棄物品的安全處理,避免實驗室汙染物對實驗室人員、環境和公眾造成危害。
1、室內空氣的消毒
使用潔淨室/陽性菌前後用紫外線燈照射對室內空氣消毒,照射時間≥30鍾,並填寫《潔淨室/陽性菌使用記錄表》 。
2、地麵消毒
實驗室地麵可用0.2%~0.5%的消毒劑噴灑,噴灑消毒劑的用量不得100ml/m2。
3、物體表麵消毒
實驗室台麵、桌椅、櫥櫃、門把手等物品的表麵可用消毒劑噴灑、擦拭,並填寫《潔淨室/陽性菌消毒記錄表》。
4、實驗器材的消毒處理
檢測人員將檢測過程使用的器材和實驗廢液作好標識,及時處理。
實驗器材:使用過的玻璃器皿應立即進行高壓滅菌處理。
潔淨室/陽性菌室穿著的被汙染衣物檢測人員予以121℃30分鍾高溫高壓處理後方可洗滌。
5、報廢菌株、超過保管期限的陽性樣品的處理
報廢的菌株由生物安全員采用121℃30分鍾高溫高壓處理後,填寫《菌種、毒種(株)陽性標本銷毀記錄表》
6、廢棄物滅菌同培養基滅菌所用高壓滅菌器應分開單獨使用,滅完廢棄物後空轉一次方能進行培養基滅菌。
來源:食品微生物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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