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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樣品采集的原則和通用要求



錄入時間:2022-12-1 15:29:04 來源:食品微生物實驗室質量管理手冊(第二版)

  樣品采集也稱抽樣(sampling),是指抽取或組成樣本的行動。抽樣檢驗的目的為采集有代表性的樣品,從而能夠客觀、真實地反映整批產品的衛生質量。微生物檢測用樣品的采樣操作主要應符合以下原則:


1.樣品的采集應遵循隨機性、代表性的原則。

  食品的成分及特性通常會影響其均勻性與一致性﹐加之微生物在食品中也並非均勻分布,因此當實施抽樣檢驗並根據檢驗結果對整批產品的衛生狀況進行總體性判斷時,結論的有效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樣品的代表性與隨機性。製定科學的采樣方案,包括采樣步驟和適用的標準,來進行隨機采樣,可盡量避免由微生物分布不均勻所帶來的偏差。


2.采樣過程不應改變產品中原有微生物的狀況

  樣品采集應遵循無菌操作程序,防止一切可能的外來汙染;必要時應采取措施,避免樣品運輸過程中微生物增殖或死亡。例如,非冷凍樣品采樣後不得冷凍,因為冷凍可能導致微生物群落發生變化,使計數數值偏小,致病菌檢測出現假陰性等;當由於環牆溫度過高或運輸時間過長而不得不冷凍時,應取得客戶的同意並由實驗室記錄。樣品采集過程及後續步驟中,應保持樣品的完整性。

  進行采樣操作前,還應明確以下的信息和通用要求:

  (1) 檢測所需最小的樣品量,若需集樣(compositing samples)或混樣(pooling sam-ples),應明確操作方式。

  (2) 應對何種產品及哪個批次進行采樣、本次檢測的目的(例如;用於生產狀況監控;用於特定批次測試;用於最終提供給消費者的產品的微生物質量檢查等)、采樣人員需要的防護用品以及是否會使用非無菌取樣工具。

  (3) 實驗室樣品接收的條件(例如:樣品溫度),及其可允許的偏差。

  (4) 樣品的唯一性標識以及標簽要求。

  (5) 采樣報告中應記錄的足夠信息﹐以使樣品可被完整地追溯﹐分析結果可被正確地解讀。

  (6) 采樣過程應連續,盡量少被打斷,並應遵守采樣現場的安全要求。

  (7) 所有樣品的采集、包裝和運輸至實驗室的方式應可確保樣品的特征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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