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範圍
部分規定了化妝品微生物學檢驗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適用於化妝品樣品的采集、保存及供檢樣品製備。
2.儀器和設備
2.1 天平:0~200g,精確至0.1g。
2.2 高壓滅菌器。
2.3 振蕩器。
2.4 三角瓶:250mL、150mL。
2.5 玻璃珠。
2.6 玻璃棒。
2.7 滅菌刻度吸管:10mL、1mL。
2.8 恒溫水浴箱。
2.9 均質器或研缽。
2.10 滅菌均質袋。
3.培養基和試劑
3.1生理鹽水
製法:溶解後,分裝到加玻璃珠的三角瓶內,每瓶90mL,121℃高壓滅菌20min。
成分:
氯化鈉
8.5g
蒸餾水加至
1000mL
3.2 SCDLP液體培養基
製法:先將卵磷脂在少量蒸餾水中加熱溶解後,再與其他成分混合,加熱溶解,調pH為7.2~7.3分裝,每瓶90mL,121℃高壓滅菌20min。注意振蕩,使沉澱於底層的吐溫80充分混合,冷卻至25℃左右使用。
成分:
酪蛋白腖
17g
大豆蛋白腖
3g
氯化鈉
5g
磷酸氫二鉀
2.5g
葡萄糖
2.5g
卵磷脂
1g
吐溫80
7g
蒸餾水
1000mL
注:如無酪蛋白腖和大豆蛋白腖,也可用多腖代替。
3.3 滅菌液體石蠟。
製法:取液體石蠟50mL,121℃高壓滅菌20min。
3.4滅菌吐溫80。
製法:取吐溫80 50mL,121℃高壓滅菌20min。
4.樣品的采集及注意事項
4.1所采集的樣品,應具有代表性,一般視每批化妝品規格大小,隨機抽取相應數量的包裝單位。檢驗時,應從不少於2個包裝單位的樣品中共取10g或10mL。包裝量小於20g的樣品,采樣時可適當增加樣品包裝數量。
4.2供檢樣品,應嚴格保持原有的包裝狀態。容器不應有破裂,在檢驗前不得打開,防止樣品被汙染。
4.3接到樣品後,應立即登記,編寫檢驗序號,並按檢驗要求盡快檢驗。如不能及時檢驗,樣品應置於室溫陰涼幹燥處,不要冷藏或冷凍。
4.4若隻有一個樣品而同時需做多種分析,如微生物、毒理、化學等,則宜先取出部分樣品做微生物檢驗,再將剩餘樣品做其他分析。
4.5在檢驗過程中,從打開包裝到全部檢驗操作結束,均須防止微生物的再汙染和擴散,所用器皿及材料均應事先滅菌,全部操作應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實驗室中進行。
5.供檢樣品的製備
5.1液體樣品
5.1.1水溶性的液體樣品:用滅菌吸管吸取10mL樣品加到90mL滅菌生理鹽水中,混勻後,製成1:10檢液。
5.1.2油性液體樣品:取樣品10g,先加5mL滅菌液體石蠟混勻,再加10mL滅菌的吐溫80,在40℃~44℃水浴中振蕩混合10min,加入滅菌的生理鹽水75mL(在40℃~44℃水浴中預溫),在40℃~44℃水浴中乳化,製成1:10的懸液。
5.2膏、霜、乳劑半固體狀樣品
5.2.1親水性的樣品:稱取10g,加到裝有玻璃珠及90mL滅菌生理鹽水的三角瓶中,充分振蕩混勻,靜置15min。用其上清液作為1:10的檢液。
5.2.2疏水性樣品:稱取10g,置於滅菌的研缽中,加10mL滅菌液體石蠟,研磨成粘稠狀,再加入10mL滅菌吐溫80,研磨待溶解後,加70mL滅菌生理鹽水,在40℃~44℃水浴中充分混合,製成1:10檢液。
5.3固體樣品
稱取10g,加到90mL滅菌生理鹽水中,充分振蕩混勻,使其分散混懸,靜置後,取上清液作為1:10的檢液。
使用均質器時,則采用滅菌均質袋,將上述水溶性膏、霜、粉劑等,稱10g樣品加入90mL滅菌生理鹽水,均質1min~2min;疏水性膏、霜及眉筆、口紅等,稱10g樣品,加10mL滅菌液體石蠟,10mL吐溫80,70mL滅菌生理鹽水,均質3min~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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